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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布食品冷链物流系列标准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2-18 浏览次数:

自2011年7月商务部、国台办将厦门列入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以来,厦门冷链物流产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食品冷链物流作为冷链物流中关乎民生的重要环节链之一,由于厦门食品冷链物流起步较晚,加之市场经济发展的随机性和不完整性,使得当前厦门食品冷链物流在设备技术、行业标准和系统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内其它兄弟省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与此同时,食品冷链物流标准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规范冷链物流服务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为了更好地推动厦门食品冷链物流的健康、快速发展,作为两岸食品物流产业合作的项目之一,2015年3月,由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由市物流协会冷链物流分会牵头,委托台湾工业研究院、市标准化研究院、万翔、厦商、源香、正旸等单位联合起草厦门市《食品冷链物流》系列九项标准。标准的出台将填补厦门食品冷链物流产业标准的空白,用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规范食品冷链物流各环节操作要求,提升厦门食品冷链物流产业管理水平。

  “厦门市食品冷链物流系列标准发布会”由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协办、厦门冷链物流产业联盟、厦门市物流协会冷链物流分会承办,拟于12月29日下午在白鹭洲天鹅大酒店召开。会议邀请厦门市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制造企业、冷链物流(仓储、运输)企业、院校、学术研究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等代表参加。此次发布会主要出台系列9项标准中的5项标准,分别是:

第1部分 食品冷链物流 冷库技术与管理规范;

第2部分 食品冷链物流 储存、运输、销售温度控制要求;

第3部分 食品冷链物流 果蔬储存、运输、销售作业规范;

第4部分 食品冷链物流 水产品储存、运输、销售作业规范;

第5部分 食品冷链物流 畜禽肉储存、运输、销售作业规范。

       厦门市《食品冷链物流》系列标准第6-9部分已于近日发布,并于2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两岸业者共同制定的厦门市《食品冷链物流》系列九项标准已全部出台。
    据了解,此次发布并实施的标准包括运输车辆技术规范、保温容器通用规范、质量追溯管理规范和多温共配技术与管理规范。
 
   中、小冷藏车各点温差在3℃内
    该标准对冷藏车的设施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车厢应具有结构良好、可密闭及有效隔热的制冷系统和冷风循环系统。
    循环的冷风温度应一致,中、小型冷藏车各点的温差应在3℃以内,大型冷藏车各点的温差应在6℃以内。
    此外,长途运输果蔬时,应安装换气装置来降低乙烯等气体的浓度。
 
   蛋糕应在冷冻状态下运输
    对于烘焙食品和生鲜乳品等特殊冷链食品的运输也有专门的规定。
    烘焙食品应采用封闭式车厢的专用车辆运输,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蛋糕应在冷冻状态下运输;蛋糕底部须使用支架固定;专用车辆不得贮存其他货品,车厢应随时清扫和消毒。
    标准规定,运输生鲜乳品应使用光滑、无毒、便于清洗的不锈钢保温奶罐车或贮奶容器;运输生鲜乳品的保温奶罐车或贮奶容器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且无奶垢、无不良气味;运输生鲜乳品的容器应采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制成,不锈钢容器应符合GB 9684—2011的要求。
   
冷链食品质量可追溯
    标准要求企业建立追溯抽查机制,落实追溯信息的记录、保存与可追溯。妥善保存货品在入库储存、理货区、装车、卸货、销售等检核节点与质量关键点的追溯信息,以备检查。
    客户可针对验收结果,要求追溯其他相应信息予以比对,作为确认责任归属的依据;物流企业可主动提出相对应追溯信息,作为要求协作方负担责任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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